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王玉青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什么是禁止一定范围的血亲结婚?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2-25 14:22)    点击:178

什么是禁止一定范围的血亲结婚?

  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禁止血亲结婚是优生的要求。人类两性关系的发展证明,血缘过近的亲属间通婚,容易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遗传给后代,影响家庭幸福,危害民族健康。而没有血缘亲属关系的氏族之间的婚姻,能创造出在体质上和智力上都更加强健的人种。因此,各国法律都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比如日本民法禁止三亲等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瑞士民法典禁止直系尊血亲与直系卑血亲之间,全血缘或半血缘的兄弟姐妹之间,以及伯、叔、舅、姨父、姑父与侄女、外甥女之间,伯母、叔母、舅母、姑、姨与侄子、外甥之间结婚。我国也早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说法,自西周以来,便禁止同姓为婚。唐代对同姓为婚处两年徒刑。明清律规定:向姓万菇著.;-各杖六十、离异。清末,将禁止同姓结婚改为禁止同宗为婚。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王玉青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人身损害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王玉青律师,王玉青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王玉青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83305750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王玉青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保定律师 | 保定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王玉青律师主页,您是第34727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