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公证遗嘱有哪些变更程序?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5-17 16:56) 点击:217 |
改变公证遗嘱有哪些变更程序?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撤消公证遗嘱。” 因此,遗嘱人若要变更、撤消公证遗嘱,必须再经公证程序,否则不发生撤消、变更的效力。 我们在工作当中曾经遇到有的老年人办过公正遗嘱,但是因为办遗嘱之后他个人的情况发生一些变化,有的继承人对他的赡养和孝敬也发生变化,于是老人就重新起草了遗嘱。 在老人的遗愿里是希望按照新的遗嘱来执行遗产的分割,但事实上等老人去世之后,法定继承人因为继承问题发生纠纷时才发现,原来老人亲笔所更改的这份遗嘱是无效的,因为原来的公正遗嘱如果要修改的话必须重新到公证处去办理。由于欠缺这样的法律常识,就很有可能导致老人的遗愿不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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