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登记的申请和受理是怎样的?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6-29 15:34) 点击:173 |
收养登记的申请和受理是怎样的?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收养人申请时需提供: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送养人应提交的材料有: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收养法规定的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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