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的法定的刑罚执行时间条件是什么?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7-12 16:26) 点击:193 |
假释的法定的刑罚执行时间条件是什么? 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根据我国《刑 法》第81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 释。对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仍应按原判无期徒刑实际执行10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适用假释,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的起 始时间,应从羁押之日起计算。 为了使假释制度的运用有必要的灵活性,我国《刑法》第81条同时规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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